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》工作安排,盐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,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,选择邮寄的已通过邮局进行邮寄,请注意查收;选择现场领取的,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区N12号窗口进行领取。
盐湖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
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》工作安排,盐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,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,选择邮寄的已通过邮局进行邮寄,请注意查收;选择现场领取的,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区N12号窗口进行领取。
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
2023年8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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